新华社客户端上海6月26日电(记者程思琪)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民政局、市教委、市消保委等部门,针对婚介服务、家庭装饰等领域,联合推广10个消费合同示范文本,结合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实施落地,更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几年,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各类消费投诉举报中,合同纠纷占比相对较高,以2023年为例,合同履行问题占了12.3%。而纠纷主要涉及预付费退款困难、销售承诺不兑现、合同履行瑕疵等。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介绍,此次推广的10个消费合同示范文本,主要应用于近几年消费投诉比较集中的领域,如婚介、装修、全屋定制等。“今年7月1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正式实施,其中第二十二条明确了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我们此次推出这些合同示范文本,一方面是给经营者、行业提供范本,方便其直接使用,另一方面也是督促经营者合规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和市场规范监督管理处副处长朱涛说。
这次推出的10个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内容上也增加了针对性的“约束”条款。一是设置可解约的“冷静期”。在婚介服务、体育健身等合同中均设有3天至7天的冷静期,养老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不超过30天的试住期,消费者在冷静期(试住期)内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解除合同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二是双赢的“按比例”退费。消费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按照比例或者公式计算退费金额。比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合同中明确课程进度与退款比例,体育健身合同直接列出余额计算公式。三是项目进度全程记录。合同通过附件的形式列出“服务清单”“变更清单”“材料明细表”“过程记录表”等内容,对付款日、交货日、服务项目等细节和节点进行全程记录,一旦发生违约可以追查。
“总的来看,示范合同是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的自律性举措。”上海市民政局婚管处处长金丽慧说,“以《上海市婚姻介绍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4年实体店版)》为例,我们从相关行业协会了解到,目前已经有60多家婚介机构承诺使用或已经使用示范合同。这是一个好的开始,我们也希望在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监督下,示范合同能得到更好的宣贯和使用,带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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