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易所交易规则汇总202109
(一)交易方式
(1)竞价交易;(2)大宗交易;(3)盘后固定价格交易;(4)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
其中,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具体事宜由北交所另行规定;因收购、股份权益变动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原因需要进行股票转让的,可以申请协议转让,具体办法由北交所另行规定。
(二)竞价交易规则
交易时间
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
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
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9:20至9:25、14:57至15:00,不允许撤单
委托方式
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可以采用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方式。不包括定价申报
市价申报:
①委托类型: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②适用情形: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收盘集合竞价期间和盘中临时停牌期间,不接受市价申报。
③申报价格:市价申报采取价格保护措施,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保护限价,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保护限价。买入保护限价是指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卖出保护限价是指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低卖价。
限价申报:
①委托类型:限价委托
②适用情形:无限制
③申报价格: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
(2)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
申报数量
①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②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0万股。
申报价格
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涨跌幅限制
①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②但以下情形的股票交易无价格涨跌幅限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首日(不包括上市公司增发的股票);
退市整理期首日;
中国证监会或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成交原则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盘中临时停牌
①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的,单次临时停牌10分钟:
(1)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2)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②股票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③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三)大宗交易规则
最低限额
股票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委托方式
成交确认委托。成交确认时间是交易日的15:00至15:30。
申报时间
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
价格范围
①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价格涨跌幅限制范围内确定。
②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
小结:北交所的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与目前新三板精选层交易规则相比,仅做了发布主体、体例等适应性调整,规则内容没有变化。最终规则仍以北交所的正式发布为准,建议大家持续关注!
温馨提示1、符合北交所投资者准入门槛的投资者即可向我司申请预约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
2、北交所开市后(交易开市时间以北交所通知为准),原有精选层股票将直接平移至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新三板股票交易范围将仅包含基础层及创新层股票。3、原仅可交易精选层股票的投资者,交易范围现扩大至可以交易创新层。4、2021年9月17日(含)前存量已开通股转合格投资者权限的客户将直接可以参与北交所股票交易;2021年9月22日起开通股转合格投资者权限的客户,在签署北交所风险揭示书后,即可参与北交所交易。(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