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案例:打上logo就是广宣费?
给礼品上打上logo就是广宣费。给客户送礼往往让财务很头疼,如果作为业务招待费不仅要涉及到税前扣除的问题,还要扣个人所得税。所以很多专家就出了一些很专的主意,给礼品上打上公司的logo就可以变成广告宣传费。税务可以根据发票和汇算清缴调整的项目就很容易发现这个问题。
到底应该如何来进行区分?可以从三个维度来判断。
·从赠送的对象上,如果给特定的对象就是作为业务招待费,如果给不特定的对象就是广告宣传费,是为了广而告之。
·从赠送的目的上也可以判断,给特定的对象其实就是为了维护客户关系。作为业务招待费,给不特定的对象,比如进店有礼就是为了提升企业的知名度,打上logo就是作为广告宣传费。
·也可以从礼品的价值上来看,对于不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赠送价值比较高的礼品,肯定是价值比较小。作为广告宣传费,对于特定的客户价值小的拿不出手,其实就是业务招待费。
可以看出来税务判断的标准就是实质重于形式。